• 天地之大,无所不有 社会之奇,无怪不生 - [东拉西扯]

    2008-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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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广角镜

       再婚的家庭,虽然你可以认真呵护两人之间的感情,但总会有许多意料之外的烦心事会发生,这不,一位朋友告诉我,最近他就碰上了一桩颇为头疼的事。
       事情是这样的,他现在的妻子有个女儿,马上就要结婚了,可这喜事怎么办真难为了他,他本来想得很简单,办就办呗,作为继父,他直接给女孩一笔钱,并和妻子同心协力,尽力办好就是。但是,什么都想到了,就是没有想到妻子的前夫会在这时横插进来,说要由他来办,这本来不是什么坏事,女孩的父亲要给她办婚礼天经地义,该的。但是,这事难就难在妻子和她前夫关系是水火不相融,因为导致她们婚姻破裂的原因是她不能原谅和容忍前夫对她感情上的一再伤害;第一次前夫因嫖娼被派出所抓获,并因此被县政府撤消了他县体委主任的职务,她虽很伤心但认为他是失足原谅了他,还鼓励他振作起来,消沉了一段时间后前夫调到县政协当一般工作人员,后来当上了政协主管财务的副秘书长,工作安定了本性却没改,他喜欢赌钱,总输,钱不够用,也许有什么把柄抓在女出纳手里,反正没多久又和单位上的女出纳搞上了,弄的满城风雨,他在读中学的女儿听说后气不过还跑去和那女人打了一架,但他还是执迷不悟,花心依然,她实在忍不下这口气才坚决和他离了婚,为此她一直耿耿于怀,认为她们之间婚姻的破裂,这位当丈夫的负有不可推卸的主要责任。
       离婚后不久,那女出纳也和她自己的丈夫分了手,这下好了,物以类聚,前夫就干脆和那女出纳住到了一起,她对此心里更是憋了一口气。
       再加上她和他当初离婚时在协议商定,在女儿未成年以前,这位做父亲的每月必须承担女儿300元生活费,因为当年她每月工资才700元左右,独立承担抚养责任有困难。可分手后,他居然对自己的亲生女儿漠不关心,女儿读书三年他不闻不问,一分钱不给,哪怕在母女俩最困难的时候,他也无半点援手。
       一件小事足以说明这男人的本性;当年独自在外地读书的女儿有一次不小心将母亲刚寄来的生活费弄丢了,懂事的女儿知道妈妈的不易,便偷偷打电话给这位当父亲的求助,满心想父亲总会帮她一把,没想到面对亲生女儿的求助这位父亲却无情地拒绝了,女儿伤心不已,母亲得知后赶快又从别人那里借了生活费给她寄去,并打电话安慰她,母女俩在电话里就痛哭失声,这些记忆犹新的往事她提起气就不打一处来。
       就是这样一个无论从做人的良知和道德上都很不地道的男人,当这一切过去后,又官运亨通,坐上了县烟办主任的宝座。现在,女儿自立了,要出嫁了,他竟提出要由他来给女儿举办婚礼,但要女儿和未来的女婿提上彩礼到他家去请他,说要给他和那个女人有个台阶下。
       他这想法图的是什么明眼人都能看出,因为按风俗,办喜事要遍请亲朋好友、单位同事,来的人肯定就会送礼,以他现在的位置,是科局级实权领导干部,各方面的关系肯定不会少,记得前次县教育局长家办喜事,全县600多所学校的负责人几乎都来齐了,还有不少老师,加上亲朋好友,机关同事,那场面可牛了,送礼的人排成队,收的礼金也十分可观。他这烟办主任主管全县烟草工作,虽没这气派,但麾下那么多乡镇,肯定也差不到哪里去,反正女儿的嫁妆母女俩平时节衣缩食自己从牙缝里挤下钱来已经置办好了,这位当父亲的不但到时礼金也到手,还很风光地就落个嫁女儿的人情,对他,当然是名利双收,皆大欢喜。
       世上还真有这样什么都可以不要就要钱的人,是一般老百姓没这素养还能说得过去,而这样的人居然还是多少有点权利的政府干部,是“官”呢!而“官”们本来是应该具有高于普通老百姓的道德修养的呀。    可这是无本的“买卖”呀,为什么不做呢!?
       朋友的妻子就是想不通,觉得他没资格,不想让他插手,她提出,并请中间人向他转告,如果他想办这场婚礼的动机真的是为了补偿这些年来对女儿的歉疚,那么,他必须拿出足够给女儿办嫁妆的一笔钱直接交给女儿,(因为重复再置办嫁妆已经不需要了)女儿婚事他才可以另办。
       打着嫁女儿的幌子敛财,靠女儿的婚事来捞钱,亏他这“官”想得出。
       现在,朋友很为难,女孩的婚期一天天逼近了,如果到了那天,原本是这女孩一生中最重要的、也是喜庆的一天,真要是出现令人尴尬的场面,不知道该怎么办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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