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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不完的话题 - [东拉西扯]
2007-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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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换个角度看了又说
涉及房地产开发的话题,本人已经先后写了四篇博文,一篇为《都市杂谈——包工头》;一篇为《关于商贸城》;一篇为《拆迁的烦恼》;一篇为《建设还需要规范,亦需继续完善》;四篇从三个不同的角度写了城建开发,现在试图换一个角度再写一篇。
现在的房地产开发,形式上发生了一小点改变,从过去主要靠征地新建为主演变为现在的拆旧城建新城为主,但矛盾的根本没变,过去主要是房开商和土地使用者农民发生矛盾,现在则主要是房开商和被拆旧房的房主发生矛盾。矛盾的性质是一样的,都是受利益驱使,站在房主的角度,总有一股怨气,认为政府是瞎折腾,一怨政府的规划不持久,只要领导一换届规划就变,城区一拆一大片,前边修的第三代建筑模式还没完工,规划设计已经从第三代跃到了第五代,设计的超前已经不可抵挡,单从这一点看,旧城改造必将生生不息,因为新房一建好就意味着过时了!要想赶上时代新潮流就一定得拆了重建。至于你老百姓是否能承受那不关政府的事,政府的事就是只有拆建才有明显的政绩。。
我们遵义县的城南改造项目“蓝馨花园”十余万平方的建筑群听证会的形式到是过了,老百姓还翘首等待公布结果,众多房主对如何拆迁赔偿都还不知真相,原来的设计方案又传来要变动的消息。据说我们父母官的灵感来了又有了新的思路,要求要把该小区全部建成高高在上的电梯楼。听到这鼓舞人心的美好设想,憧憬着那一座座即将拔地而起的现代化高楼和优美的住宅环境,怎能不让人怦然心动。如果这设想真能实现未必是坏事,只是,在我们这平均水平并不算富裕的黔北地区,住宅不合时宜的高档化意味着人均经济压力的过度超重。电梯楼的建筑成本肯定要比普通楼高出许多,其售价肯定会水涨船高,今后住进去的物业管理费用也肯定会高出一大截,如果人均收入水平不能同时得到有效的提高,这常年累月的负担将让住户苦不堪言。我们的父母官超前意识的确不简单,如果能统筹兼顾动点脑筋让普通百姓也能增加点收入岂不更好,要知道,能够进入调资提薪队伍的毕竟只是群体不占多数的公务员啊。
二怨开发商,怨他们总在投政府所好,只要闻说哪里有规划的风吹草动,他们便蜂拥而至,拿出一套比一套更漂亮的设计方案摆上父母官的案头,弄得父母官们头昏眼花的同时也更坚定了规划的决心。怨开发商的同时也嫉妒他们,因为一个项目下来他们总会有大把的银子进帐,而房主本人则要因此抛家弃物,极不情愿的离开那已经居住习惯了的家外出租房居住,然后眼巴巴地盼望着被拆掉的房屋快快建好,然后掐着指头计算要搬进新居将会再拿出多少钱来进行必要的装修,要添置哪些家具,精心测算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如要贷款,还贷时间要几年,还贷期间如何压缩全家的日常开支等等。
站在开发商的角度看,经过激烈的竞争拿下一个项目后,跑规划,跑设计院,跑建设部门,跑政府各种批文,到处请客送礼,协调方方面面,殚精竭虑。把政府方面的事摆平后开始进入拆迁,这时就该面对房主的具体赔偿条件了,这是最繁琐的事,因为得有时间有耐性,有时还得玩点攻心战术,搞点小欺诈,此时最头疼的是房主根本不买帐,你想进屋丈量面积,客气点的给你一个冷脸:我们不欢迎你,不让你量,给你个闭门羹,不客气的兜头盖脸给你一顿臭骂,弄得你灰头土脸还奈何他们不得。因为国家有政策法律保护他们的私人合法财产呀,要是这片土地上还有原本来留下的麻烦和后遗症没解决好,此时的“足球”踢起来就好看了,只在“中场”传来传去,就是传不到球门前,而开发商接不到球只好干着急,问题没解决好你开发商要想动工就有人来工地取闹,因为这取闹并非完全无理。所以,尽管你开发商手续完备也没办法,现在法制健全了,人人都懂得挑选法律条文中对自己有利的只言片语加以发挥以维权。开发商的最终办法还得依靠政府,出钱请政府派人出面解决,尽管上面有文件不允许地方政府以“协调办”“拆迁办”等名义成立专门机构介入开发,但在中国,没有政府的参与,什么事都干不成。
眼看时间一天天流失,开发商忧心如焚,因为那流失的是金钱啊,而划入拆迁红线的住户则心情烦恼,因为拆是肯定要拆了,就是拆得人心不甘情不愿,因为一搬家就搬得一塌糊涂。
最近网上吵得沸沸扬扬的“重庆最牛钉子户”几乎全国皆知,你能说开发商和钉子户哪一方没有理?!叫我说都有理而又都没有理:有理是开发商按政府的规划行事,手续齐备合法;有理是钉子户私有财产产权合法,只是和开发商的条件没有协商拢;无理是开发商拿着政府统一规划的尚随机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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